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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年4月国内外贸新规深度解析

📝 内容摘要

2026年4月,国内多项外贸相关新规密集落地,涵盖出口退税、海关监管、外汇资金管理、进口关税四大核心领域。本次新规体系围绕产业结构优化、通关便利化提升、跨境资本流动激活、国际经贸合作深化四大方向发力,既通过精准调控倒逼产业高质量转型,又以便利化举措为企业降本增效,同时深化对外开放布局,为外贸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。

一、退税政策精准发力,倒逼产业向高质量转型

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,明确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相关事宜,具体内容如下:

政策背景与核心目标: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出口退税政策调整,并非局部修补,而是推动产业竞争模式升级的重要布局,也是2024年12月相关产品退税率下调政策的延续,核心目标是优化产业结构、引导相关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。

取消退税产品范围:明确取消248项产品的增值税出口退税,涵盖光伏组件关键材料(单晶硅片、光电池等)、锂电正极材料(六氟磷酸锂、锰酸锂等)、石墨材料,以及石料制品、玻璃制品、陶瓷制品等。

电池产品过渡安排:电池产品出口退税实行分两年逐步取消的过渡政策,2026年4月1日起,退税率由9%下调至6%;2027年1月1日起,完全取消退税。

政策调整意义:本次调整可有效拆除低价竞争的“制度温床”,倒逼企业从拼价格转向拼技术、拼品牌,同时节省的财政资金将转向支持内需与民生发展,实现财政资源的合理配置。

政策适用注意事项:相关政策适用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;征收消费税的相关产品,其出口消费税政策不作调整,继续适用消费税退(免)税政策。

二、智慧海关提质赋能,畅通外贸通关新路径

海关总署聚焦通关便利化提升、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及国门生物安全防控三大核心方向,于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多项海关监管新规,以智慧化监管手段破解通关堵点难点,持续释放外贸发展动能,具体举措如下:

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模式:该模式仅适用于“9610模式”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,核心解决以往退货流程繁、成本高、周期长的痛点。新规明确,退货商品可跨关区退回至任意开展相关业务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;开展业务的企业需具备合规资质、独立退货作业区,且系统数据与海关对接。据悉,该模式已试点一年,累计处理退货38.13万票、货值0.94亿元,平均缩短退货周期3-5个工作日,有效为企业降本增效、提升客户满意度。

实施新版海关信用管理办法:为优化营商环境、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,海关总署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同步施行。新办法在原有体系基础上优化升级,核心包括:优化企业信用等级划分标准、设立容错机制避免“一错否决”、建立失信信息修复机制并明确相关要求。这些举措既强化对失信企业的监管,也为诚信企业提供降低查验率、优先通关等便利,增强企业通关预期,激发其合规经营积极性。

优化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检疫管理:为筑牢国门生物安全防线、提升检疫通关效率,新规核心推行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无纸化申报与部门联网核查模式。企业通过海关官方电子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及材料,海关自动比对相关资质信息,实现检疫全流程电子化,大幅提升通关效率。同时,新规明确严禁进境植物繁殖材料携带土壤入境,防范外来生物入侵,强化国门生物安全防控,保障国内农业生态安全。三、境外资金管理优化,激活跨境资本流动活力

三、境外资金管理优化,激活跨境资本流动活力

为进一步规范境内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行为,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,更好满足企业跨境运营的资金需求,激活跨境资本流动活力,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推进实施《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业务管理办法》。该办法作为境外资金管理优化的核心举措,于2026年4月20日正式落地,其相关实施基础信息、核心调整方向及具体要求,分条梳理如下:

  1. 政策实施基础信息:自2026年4月20日起正式实施,由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推进,核心目标是规范境内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行为,提升资本项目开放水平,更好满足企业跨境运营的资金需求。

  2. 核心调整一:统一宏观审慎管理:将境内企业本外币境外放款业务纳入统一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,打破以往本外币分开监管的模式,实现监管标准的统一化、规范化,提升监管效率。

  3. 核心调整二:上调宏观审慎调节系数:将境外放款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0.5上调至0.6,放款余额上限与企业所有者权益直接挂钩,这一调整将整体提高企业境外放款额度,为企业跨境资金调配、海外业务布局提供更大空间。

  4. 核心调整三:强化合规管理要求:明确企业开展境外放款业务前,必须完成外汇登记手续;同时严格要求企业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,通过强化监管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,助力企业稳健开展跨境经营活动

四、关税优惠精准让利,深化中非经贸合作共赢

为进一步扩大自主开放、深化中非经贸务实合作,推动中刚双边贸易高质量发展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正式发布公告,明确自2026年4月1日起,对原产于刚果共和国(刚果布)的100%税目进口货物全面实施零关税政策,覆盖刚果布出口的全部商品品类,实现关税优惠的全方位、无死角覆盖。该政策并非临时举措,而是依据《中国—刚果共和国共同发展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早期收获安排》稳步推进的重要成果,作为首个与中国签署该类早期收获安排的非洲国家,刚果布将率先享受这一政策红利,成为中非经贸合作深化的直接受益者。刚果布地处非洲中部,拥有丰富的农业、矿产等自然资源,其出口的茯苓、花生、腰果等特色农产品,以及木材、矿产品等大宗商品,在零关税政策实施后,将彻底免除进口关税负担,大幅降低进入中国市场的成本,提升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,助力刚果布充分发挥自身资源优势,扩大出口规模、优化出口结构,带动国内相关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。

从中国视角来看,此次零关税举措既是我国扩大单边开放、主动降低进口门槛的具体实践,也是落实中非合作论坛成果、践行“真实亲诚”对非政策理念、服务共筑新时代全天候中非命运共同体的务实行动。零关税政策的实施,不仅能让中国企业以更低成本进口刚果布的优质原材料和特色产品,降低生产经营成本、丰富国内市场供给,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,还能进一步深化中刚两国在贸易、投资、产能等领域的合作,搭建起中非互利共赢的贸易桥梁。同时,这一政策也为其他非洲国家与中国深化经贸合作提供了良好示范,有助于推动中非经贸合作向更深层次、更广领域发展,促进南南合作提质增效,为全球贸易自由化、便利化注入新活力,实现中国与非洲国家的共同发展、共同繁荣。

五、新规协同发力,筑牢外贸高质量发展根基

2026年4月出台的四大板块外贸新规,形成了“调结构、提效率、活资金、促合作”的协同发力格局。出口退税调整倒逼产业转型升级,推动外贸发展从“量增价减”向“质优价稳”转变;海关监管新规以智慧化、便利化改革为企业减负,畅通跨境贸易全链条;境外资金管理优化激活跨境资本流动活力,支撑企业全球化布局;关税优惠举措深化中非经贸合作,拓宽对外开放空间。各项新规既立足当前外贸发展痛点,精准破解企业发展难题,又着眼长远产业布局与国际合作,为外贸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根基,助力中国外贸在全球市场中提升核心竞争力、实现持续健康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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